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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内容产业版权交易市场的建构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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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运作的过程中,电视内容产业主要提供两类产品:一是广告资源,即将广告时段提供给广告主;二是内容产品,其输出方向又包括两个——直接将终端产品以免费或付费方式提供给受众,和将产品提供给产业内其他企业以供播出、加工和再次发售。在此基础上,便形成了电视产业的三种市场——电视广告市场、电视收视市场和电视版权交易市场。从产业价值链的角度看,前两者集中于播出、消费环节,后者处于流通环节。播出、消费环节的价值生成虽然高度依赖于版权性内容,但不涉及“版权”本身的转移和变化,而是通过“内容”价值的最终释放和挖掘生产出足够的受众注意力、用户黏性和广告价值。流通环节则是通过版权分割、流转,形成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生成另一种版权价值实现方式。同时,版权的交易、流通也实现了电视内容企业之间的交流互动,并在此基础上导致整个内容产业链的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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