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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区域立法协调构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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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是继珠三角经济区、长三角经济区、环渤海经济区之后被寄予厚望的中国第四经济增长极和“十一五”规划中国家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重点开发区。实现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发展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不仅需要各省市行政区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而且还应该站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高度,加强各行政区域协调合作,消除各地区体制性、法规和规章的障碍与冲突,共同营造一个统一的区域性的良好法律环境,促进和保障东北经济区域整体的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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