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论述了刑法的意义以及刑法理论,然后论述了罪刑法定主义,最后论述了刑法的适用范围和刑法的历史及体系。
金昌俊: 金昌俊 男,1964年生,吉林安图人。1987年毕业于吉林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于2009年8月毕业于韩国全北大学校,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延边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刑法学科主任。主要研究成果:与他人合作出版《韩国大法院判例选编》(第1卷)、《中国东北地区有关韩国毒品犯罪与电信诈骗犯罪的现状及对策研究》等著作,在《当代法学》、《刑事法学》《河北法学》、《延边大学学报》、《东疆学刊》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四十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