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究竟还缺什么?第一,农业转移人口缺乏进城的成本。应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农村建设用地的收益分配机制,尽快赋予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一样的财产权利。第二,政府缺乏相应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应当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的全覆盖,把进城落户的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之中。第三,农业转移人口缺乏城市主体意识。农业转移人口必须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形成市民价值观念,牢固树立城市主体意识。第四,城市缺乏有效的综合管理。应当增强有效的城市综合管理,保持良好的城市运行秩序,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的全覆盖。农业转移人口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并日益扩大的特殊群体,他们遍布全国各个地区,工作于各行各业,为我国的工业化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他们也成为推进城镇化进程的主导力量。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城乡分治的户籍管理制度,作为城镇化的一分子,农业转移人口虽已实现了职业转换,一直在城镇务工或者经商,但难以实现家庭地域的转移和身份的改变,他们依然在农村定居,身份依然是农民,常常奔波于城乡之间,不能和具有城镇户籍的居民享受同样的公共服务待遇,难以全面融入城市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居民。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不彻底的转移方式,导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充分,一方面,难以把农业人口真正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解放出来,不利于促进土地的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以及尽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另一方面,直接导致了城镇化的“水分”,大大降低了城镇化质量,使得城镇化作为扩大内需最大潜力的引领作用以及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引擎功能难以充分发挥。因此,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仅直接关系到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而且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乃至整个现代化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那么,应该如何有效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影响因素是什么?通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城镇化质量的路径在哪里?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究竟还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