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儿童保护法律制度体系不断改善,各级政府在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依法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正逐步成为社会共识。
在国家立法方面,2014年6月以来,围绕儿童人身安全保护,在预防未成年人遭受家内伤害,惩治暴力侵害儿童犯罪,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措施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家庭寄养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儿童权益法律保护机制。
在地方探索方面,全国第二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确定98个地区,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多方参与的新型儿童社会保护模式。地方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的判决书,实施人身保护令,履行儿童保护的国家责任,维护特殊困难儿童人身权益。全国32个地区建立婴儿安全岛,为弃婴提供必要保护。
总之,国家和社会正逐步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儿童社会保护格局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