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制度经过先期试点、扩大试点、深化改革等阶段,虽然还没有正式列入法律,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规范检察机关权力运行、提高司法水平、增强司法公信力等起到了重要作用。河南省检察机关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不断拓宽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和方式,强化了对检察权的监督,促进了检察机关司法观念的转变、司法行为的规范和司法作风的改进。
河南法治发展,依法治省,司法改革,司法监督,司法队伍建设
朱艳菊: 朱艳菊,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
李达: 李达,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助理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