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假错案的发生,不仅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冤假错案形成的主要原因包括受传统司法理念影响等多方面。为此,应在加快转变司法理念、健全证据运用机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辩护保障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办案、建立科学的考评奖励机制和追责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
河南法治发展,依法治省,司法改革,司法监督,司法队伍建设
郑铭勋: 郑铭勋,河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犯罪控制与刑事政策研究所研究员,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