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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法律审与事实审分离机制的实证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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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原区法院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为基准导向,进行法律审与事实审分离机制的改革与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基层办案法官审判压力较大、人民陪审员能力与素质所囿、合议庭责任追究模式所束、事实和法律的相对分离性所碍等困境。应在庭前阶段有限参与、庭审阶段有效审理、合议阶段有权表决等方面加以完善与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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