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语权从字面上理解,就是说话权、发言权,即说话和发言的资格和权力。这样的话语权往往同人们争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地位和权益的话语表达密切相关。例如,对政治主张的阐发权等。后现代大师福柯在《话语的秩序》中认为,话语就是人们斗争的手段和目的。话语是权力,人们通过话语赋予自己以权力。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葛兰西较早从意识形态斗争的角度涉及话语及话语权的问题,他认为,社会集团的领导作用表现在两种形式中——在统治的形式中和“精神和道德领导”的形式中。前一形式表现为上层建筑的国家机器,后一种形式则体现为文化领导权或话语权。应当说,葛兰西接近今天我们对“话语权”功能和本质的认识。哈贝马斯的“合法化”、罗兰·巴特的“泛符号化”、鲍德里亚的“仿像”等思想为我们进一步认识话语权提供了很好的认识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