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质押作为重要的金融创新方式,具有体现证券价值、拓宽融资渠道、扩大公司信用、推动行业互补和提高投资收益等功能。证券质押的发展需要现有法律法规和证券实践有效衔接,并在标的物种类、合同订立、证券交付、担保债权范围、担保物范围、预行拍卖权、转质权、实现方式与证券结算等方面进行完善。根本是要建立证券间接持有制度,完善非典型性担保,并在金融创新与风险预防之间实现平衡。
金融监管,中国,2016
杨光: 杨光,法学博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联合培养博士后科研人员,研究方向为公司法、金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