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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以负担类型为纲量的家庭负担系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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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口数量为纲量的家庭负担系数设计是按照年龄把家庭成员分为劳动力年龄人口和非劳动力年龄人口,把非劳动力年龄人口视为形成家庭负担的标准测量单位,而把家庭中所有的家庭成员视为家庭负担的承担者,然后计算不同类型的家庭负担系数,并通过加权的方法,计算出一个地区的家庭负担整体状况。以人口数量为纲量的家庭负担系数计算方法,既能够分析微观的个体家庭,又能够兼顾一个地区整体的负担状况,最重要的是其对数据要求较为简单,可以直接通过人口普查数据或者其他包含家庭成员信息的社会调查数据直接计算。但其也有一定的缺点,比如,以人口数量为纲量忽略了在不同年龄组人口之间的差异性,比如将3岁的儿童与70岁的老人视为同等的、无差别的家庭负担分析纲量,忽略了不同年龄家庭成员之间的差异。尤其是考虑到从家庭负担的类型来看,不同年龄段的家庭成员造成的家庭负担差异更是不一样。因此,需要在以人口数量为纲量的家庭负担系数基础之上,考虑不同年龄段家庭成员造成不同负担类型的差异,从而把家庭负担的类型与年龄结构结合起来分析,则能够更为准确地分析出家庭负担的实际情况。按照上述的想法,本研究设计了以负担类型为纲量的家庭负担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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