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利于畅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职能的互相对接和监督,形成打击合力。深圳积极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法治建设,法治发展,研究报告,深圳市
黄海波: 黄海波,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和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