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文中,我们讨论了网络原生数字资源社会价值的有关理论。但是,诸如网络原生数字资源社会价值在社会客观存在和社会意识中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什么,对社会实践和社会生产的作用具体如何,网络原生数字资源社会价值的统摄与驱动功能如何体现等问题,需要我们将网络原生数字资源的社会价值放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特定的社会联系中和具体的环境中去分析。因而,有必要对典型的网络原生数字资源的社会价值进行探讨。在本书第二章,我们分析了网络原生数字资源社会价值的多维性:网络原生数字资源作为价值客体,有着不同的信息组织结构、信息内容和特征,因而网络原生数字资源是多元的;同时,社会主体可以大到为一个国家,也可以小到为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个人,中间层次可以包括阶级、阶层、集团、民族等,具备多样性。网络原生数字资源的多元性与社会主体的多样性的综合作用,决定了网络原生数字资源社会价值的多维性。但是,网络原生数字资源的多维性并不意味着它不可捉摸、变化多端——网络原生数字资源的某一方面对于同一时期的社会主体,或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的社会主体,或某一社会主体的某一方面的具体价值是确定的。因而,从典型的网络原生数字资源入手,有助于我们从一个切面开始并深入探究网络原生数字资源的社会价值。在第二章的论述中,我们还从不同视角探讨了网络原生数字资源的分类,着重从社会主体活动领域对网络原生数字资源社会价值的具体形态进行阐释,但尚未突出研究网络原生数字资源作为客体的属性、特点、内容等方面对其社会价值的影响。这就需要我们借鉴客体价值论的相关思想,以网络原生数字资源的属性、特点、内容等为主,研究网络原生数字资源对社会主体产生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