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论述了建立海上共同开发监督机制的必要性以及有关海上共同开发监督机制的实践,然后阐述了共同开发监督机制的完善与新构建,最后论述了对中国的意义。
海洋资源,资源开发,海洋法
黄文博: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海上共同开发国际法问题研究权益协同创新中心” 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