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论述了《中日东海问题原则共识》 及其后续进展,然后论述了东海共同开发的法律障碍,最后论述了推进东海共同开发的法律建议。
海洋资源,资源开发,海洋法
罗国强: 法学博士,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 及 “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