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个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三大战略举措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一个都不能缺。不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就缺少动力,社会就没有活力。不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进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不全面从严治党,党就做不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也就难以发挥好其领导核心作用。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目标与举措的辩证统一,全局与重点的有机结合,“四个全面”之间具有内在逻辑关系。发展是时代的主题和世界各国的共同追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发展目标。全面深化改革是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前进的根本动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处于引领地位的战略目标,因为它是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致力于实现的目标。正因为如此,我们党强调:在经济新常态下的中国,发展仍然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必须坚持发展这个硬道理,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国、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党的领导。
综合看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举措应该包括: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以人为本、全面科学发展、全面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