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公民参与司法原则上包括有效性和有序性两个方面。前者又称合目的性,是公民参与的实质要求;后者又称合规范性,是公民参与的规则保障。
刑法,公民参与,刑事司法
黄蓬威: 0 黄蓬威 山东大学诉讼法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现任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外刑事诉讼法学、比较刑事司法制度、证据法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