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三农”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特殊性进行了分析,认为“三农”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存在消费者认定难,互联网高链接性带来利益集团化,适当性原则使用特殊,信息安全及隐私保护等问题凸显,以及传播快速带来的纠错成本高等特殊性。我国在“三农”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存在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界定不清、电子数据保存不规范、数据所有权不清晰、适当性原则使用缺乏规则、个人信用资产保护不力等问题,对此,本文提出正确界定“三农”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出台专门数据相关法律法规、以金融顾问弥补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的不足、建立快捷高效的互联网金融纠纷处理机制、引入冷静期制度等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