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园区本身就是一种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的产物,所以,它的治理模式没有一种固定的套路,而是因地制宜进行各种产业要素的组合。因此,必须根据不同区域类型的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理念和生产消费流程,对各利益相关者进行界定分析,将确定型、主要参与型的利益相关者纳入文化产业园区的治理主体,构建各自的多中心治理模式。
陈娴颖: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教师,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文化产业方向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公共文化管理、文化科技融合。近年来先后参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等国家重大课题研究。申报的“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研究”课题获得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青年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