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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文明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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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们党对自己一贯坚持和实行的发展人民民主的方针的新总结、新概括,是江泽民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重要发展。

人类社会生产活动主要分布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三大领域,这些领域所达到的进步状态和取得的发展成果,即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它们构成人类文明活动的整体;同时,三者既相对独立、相互区别,又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路线,大力开展物质文明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在强调物质生产发展的同时,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在总结加强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则明确地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命题,使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三者密切结合,协调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虽然在马克思著作中有所涉及,但正式作为一个命题提出来并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价值目标,则自江泽民始,这是他自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对发展中国民主政治一系列理论创新的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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