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制度文明是政治文明的核心,因此制度建设在政治文明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制度建设可以保证和巩固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果,确保党的执政和国家管理与行政管理的高效性、科学性和稳定性,从而保证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建设的高效性、科学性和稳定性。着重加强制度建设,有助于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当前政治制度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这也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报告对制度建设的强调占据了突出的位置。例如,报告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扩大基层民主必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建设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从制度上规范党与其他机关的关系;改革和完善党的决策机制,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公务员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辞职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江泽民在多种场合、多次讲话中,一贯强调要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搞西方的三权鼎立的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搞西方的多党制;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指出这是实现人民政治利益的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