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正式在全国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在其未来发展过程中,国家将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完善筹资机制、提高保障水平以及规范经办管理。作为基本医疗保障的拓展和延伸,大病保险使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防止了患大病人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为世界所瞩目。大病保险还创造性地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一部分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商业保险机构负责经办管理,从而充分提升了基金的管理能力和效率。大病保险制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创了中国式医改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