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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赋权与居民委员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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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海依法对全市3500多个居委会开展了换届工作,超过一半的居委会是通过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的。作为社区赋权的民主形态的直接选举,扩大了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空间,提升了其公共参与的意愿和效能感,从而进一步推进了社区的自我调控能力。在我国“强政府—弱社会”的背景下,通过“社区赋权”来推进社会成长,这将是社会发育的一种新的重要的途径。以居委会为平台建构的各种“四级网络”组织、“社区三会制度”、“议事会制度”等,给社区社会成长带来了新的动力,在塑造居民参与动机和提供居民参与渠道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正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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