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中国首次提出官方的北极事务参与理念——“尊重、合作、共赢”,为中国参与北极事务提供了明确的方向。中国若要增强在北极地区的实质性存在,应不拘泥于北极理事会平台,根据既有的国际法安排,加强同北极理事会以外的北极相关合作机制的合作;与北极国家在科研、气候、环保、航运和能源等具体领域寻找共同利益、开展合作,进而实现共赢。
北极,区域发展,极地规则,北极事务
刘惠荣: 刘惠荣,女,博士,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极地法律与政治研究所所长。
胡小明: 胡小明,女,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国际法专业2015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