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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检查验收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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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人社部办公厅与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共同下发了《关于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的通知》,选择74家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作为示范单位,正式启动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以下简称“示范工作”)。两年多来,人社部与全国工商联通过联合举办培训班、召开经验交流现场会、督查调研等方式,共同推动示范工作深入开展,并于2015年对示范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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