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二宪法颁行至今已30余年。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的四次修正,宪法日益成熟。综观世界各国立宪,虽因政治、社会与经济构造不同,历史、文化与法制背景互异,呈现各自不同的态样;然而,基于立宪主义思想之本质及立宪政治历史的展开,已确立了一个共同采用的根本架构,即成文宪法大都由两大构成要素组成。其一为有关统治组织之规定,另一则为有关基本权利之规定。11546341也就是说,现代宪法既是所有官员需时时谨守的规则,又是保卫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的永久宪章。孙中山先生所言,“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障书也”,即言简意赅地阐明了这一理念:基本权利规定乃整部宪法之核心,为宪法最重要部分;政府制度之构成必以基本权利的保障为归依。按照这样的理解,我们不妨来检视现行宪法中有关基本权利条款的规定。
公民权,法律保障,研究报告,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