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1997年党的十五大在确立“依法治国”方略时明确提出的立法工作总体目标,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石性平台。这一目标的提出,为近十几年来中国的立法实践及法治建设做出了明确的规划。2011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截至2010年年底,我国已制定宪法和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11546380一个以宪法为统帅、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由七个法律部门、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由此,公民的各项权利可以通过法律法规的渠道获得更加平等的、普遍的制度保障。
公民权,法律保障,研究报告,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