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就要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法治国家。“法治国家”也是近代以来一代代中国人的理想,实现这个理想的过程非常困难和曲折。法治国家的目标产生于清王朝被推翻之后。旧国家解体了,但新国家的建立是非常困难的事,法治国家建设更难以提上议事日程,在很长的历史时间里这一直只是一个理想而已。一百多年来,中国经历了清朝解体、军阀混战、国民政府统一、外敌入侵(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以阶级斗争为主体的内部政治斗争等几个主要阶段。在这些阶段,法治国家建设都难以成为精英的政治目标。
改革开放以后,建设法治国家终于正式提到中国共产党的最高议程上来。在邓小平时代,法制建设是中国政治改革的核心。在思想层面,当时提出了十六字方针,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邓小平等领导人反复重申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在组织层面,当时设立的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简称“中央政法委”)就是致力于推进法制建设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