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走廊的建设最终要落到经济合作上,运用“4-X”合作机制的根本目的是更快更有效地推进孟中印缅次区域的经济合作。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合作的领域十分广泛,但并非所有领域所有项目都需要或适用于“4-X”机制。根据孟中印缅四国优势产业和经济发展需求特点的分析,适用“4-X”合作机制开展合作的主要领域有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源合作、产业园区合作、农业合作、旅游合作和金融合作等。
国际合作,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多边合作,孟中印缅经济走廊
邹春萌: 博士,硕士生导师,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区域国别研究院东南亚研究所所长,云南大学中国周边外交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亚洲太平洋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东南亚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东南亚经济、东南亚国际关系、澜湄合作。出版《东盟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研究》《企聚丝路:海外中国企业高质量发展调查(泰国)》等专著多部,在《思想战线》《南亚研究》《东南亚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
卢光盛: 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区域国别研究院院长,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云南省“云岭学者”。主要社会兼职:中国亚洲太平洋学会副会长,中国东南亚研究会副会长等。主要从事国际关系、“一带一路”、中国周边外交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