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国际经济规则与企业竞争方式的变化——兼评全球竞争政策和竞争方式的发展方向
在线阅读 收藏

WTO的产生改变了国际经济规则的基本格局。1555618首先,国际经济规则涵盖的范围大大扩展。原有的关贸总协定所确立的规则只适用于货物贸易领域,而WTO规则不仅扩展到了服务业,还扩展到了国际直接投资和知识产权领域。其次,国际经济规则的约束程度加强了。在WTO诞生之前,大多数国际经济规则是非强制型的。关贸总协定只是成员方就国际贸易问题进行磋商的一个论坛。就规则的实施而言,它所确立的规则对成员方的约束是有条件的。尽管关贸总协定中设立了争端解决机制,但没有确定的时间表,裁决也更容易被阻挠,而且许多案件久拖不决。乌拉圭回合协议引入了一个结构上更健全、各阶段界定更明确的程序。正如WTO前总干事鲁杰罗所说:“与关贸总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相比,新的WTO争端解决机制从一开始就更有力、更自动、更可靠”(WTO秘书处,1999)。再次,国际经济规则给民族国家政府行为(干预贸易事务)留下的空间越来越小,相应的给企业行为留下的活动空间越来越大。发达国家的经济自由化浪潮反映到国际领域便是不断地限制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影响。传统意义上民族国家政府为加强国际竞争力而采取的各种政策手段正在不断地被“剥夺”,如关税政策、非关税政策、产业政策、外资政策等;相应的,企业所得到的自由活动空间越来越大。例如,跨国公司受东道国政府的约束越来越小,它们运用像“转移价格”之类手段的行为没有受到限制;虽然大多数国家都有反垄断法,但在世界市场上却不存在反垄断法,等等。

国际经济规则的这种变化带来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国际经济竞争的重心正在从国家层次转向企业层次。依靠政府制定保护性的产业政策、贸易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如在传统的“进口替代”战略或“出口导向”战略中所实施的那样)来保护民族产业,应对国际竞争越来越困难。因此,如何扩大本国企业的市场力量(maket power),已成为民族国家政府提高其国际竞争力的一个重要课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各国政府不断放松反垄断法的趋势,全球范围内企业购并和各种形式的“市场合作”方兴未艾,便是对这种规则变化的一种反应。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