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1 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风险防控体系设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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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风险防控体系设计应首先立足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政策目标和执行流程的特殊要求。在此基础上,再吸收借鉴国内外商业性、政策性FOFs和国内各级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的前期经验,从而形成针对性强、有实操性的风险防控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风险防控体系应针对“两类风险”和“两个节点”来设计。两类风险是指“合规性风险”和“商业性风险”;两个节点则是指“事前”和“事中”。以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为例
第二,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事前合规性风险防控应以尽职调查为基础,通过“合规性评估”“纠偏”“风险识别和防控预案”来应对;事前商业性风险防控则应通过“商业性评估”“设置与其他LP的同股同权条款”“风险识别和防控预案”来实现。
第三,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事中合规性风险防控可以通过“合规性信息获取”“合规性过程监督”“合规性定期评估”“合规性风险预警与监管对策调整”等机制来应对;商业性风险的事中防控同样也可以通过“商业性信息获取”“商业性过程监督”“基金价值定期评估”“商业性风险预警与监管对策调整”等机制来实现。
据此,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风险防控体系设计框架可归纳如下(见图7-1)。
图7-1 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风险防控体系设计
');" class="a2">收藏前面已指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风险防控体系是指引导基金为确保其政策目标的实现,针对其参股子基金的设立和运营全过程建立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监管与防范机制。
与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尽职调查规程设计一样,作为单一财政出资的政策性FOFs,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风险防控体系设计也需借鉴国内外商业性和政策性FOFs的经验,并考虑引导基金自身政策目标和执行流程的特殊要求以及国内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的前期做法。同时,也应与创业投资FOFs进行基金组合构造和组合管理的理论逻辑相一致(见表7-1)。
表7-1 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风险防控体系设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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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风险防控体系设计应首先立足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政策目标和执行流程的特殊要求。在此基础上,再吸收借鉴国内外商业性、政策性FOFs和国内各级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的前期经验,从而形成针对性强、有实操性的风险防控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风险防控体系应针对“两类风险”和“两个节点”来设计。两类风险是指“合规性风险”和“商业性风险”;两个节点则是指“事前”和“事中”。以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为例
第二,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事前合规性风险防控应以尽职调查为基础,通过“合规性评估”“纠偏”“风险识别和防控预案”来应对;事前商业性风险防控则应通过“商业性评估”“设置与其他LP的同股同权条款”“风险识别和防控预案”来实现。
第三,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事中合规性风险防控可以通过“合规性信息获取”“合规性过程监督”“合规性定期评估”“合规性风险预警与监管对策调整”等机制来应对;商业性风险的事中防控同样也可以通过“商业性信息获取”“商业性过程监督”“基金价值定期评估”“商业性风险预警与监管对策调整”等机制来实现。
据此,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风险防控体系设计框架可归纳如下(见图7-1)。
图7-1 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风险防控体系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