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讨了为行业协会商会立法需要明确解决的几个问题,包括立法调整范围包括不包括商会;法律已经熟视无睹的“先法定” “后许可” 的问题必须解决;“双重管理体制” 的问题必须妥善解决;工商联经批准可以作为商会的主管单位之后,应当负责什么样的社会组织;政府对商会的大力支持必须写入法律等十个问题。
商会,研究报告,中国,2011
张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