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的县域单位有2005个,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等级由强到弱分成十个等级,即A级到J级。每一等级大致有200个县(市、旗)。
第六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分等级)是按照强弱顺序排列的。
第六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A级),见37~43页。
第六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B级),见44~50页。
第六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C级),见51~57页。
第六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D级),见58~64页。
第六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E级),见65~71页。
第六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F级),见72~78页。
第六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G级),见79~85页。
第六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H级),见86~92页。
第六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I级),见93~99页。
第六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J级),见100~1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