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采用县域经济的公开的综合性、可比性、客观可行性的基本数据来进行评价,以经济实力为主体,以平均程度和发展速度为重点,以客观真实为原则,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评价结果基本上反映出县域经济竞争力。
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工作在前几届的基础上,经过资料的对比、核实、甄别,顺利完成了。全国所有县域单位的评价结果都已经公布,其中重要的有:
(1)中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简称中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
(2)中国西部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简称中国西部百强县(市)。
(3)中国中部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简称中国中部百强县(市)。
(4)中国东北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十强县(市),简称中国东北十强县(市)。
(5)中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提升速度最快的百县(市)。
(6)中国各省、市、区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排序。
全国县域经济强县包含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西部百强县(市)、中部百强县(市)和东北十强县(市)。县域经济强县的形成体现了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积聚效应。县域经济强县或者具有区位优势,或者具有资源优势,是全国县域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县域经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