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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的利益分配机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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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旅游法》于2013年10月正式实施。一方面,该法明确限制了导游强迫旅客购物等种种出游“潜规则”,保障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受节日期间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和景区门票实行优惠价格等政策的刺激,各地景区旅游收入同比大幅增长。现阶段我国旅游产业要实现转型升级必须寻找新的突破点,在现有发展方式、发展模式、发展形态上彻底转变,一种新的集约型、综合效益型发展模式——旅游服务供应链联盟应运而生,它完全可以取代现有的规模扩张型、纯经济效益型的发展模式。

在供应链联盟中,联盟利益分配问题是极为复杂而且特别重要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现有的一些利益分配方法都可能存在某些问题。比如很多学者都提出了旅游联盟或合作形成时的利益分配,而采用何种分配机制让联盟得以持续和稳定却很少有人研究。因此,本章先以区域旅游服务供应链联盟中的中介机构——旅行社为例,分析区域旅游服务供应链联盟核心利益相关者的不协调表现,然后从微分合作博弈视角来建立维持旅游服务供应链联盟稳定的动态利益分配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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