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法律制度。首先,本文探讨了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其次,本文分析了市场主体类联合社的法律人格独立性。最后,本文就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法律制度加以思考,并提出,赋予联合社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制度规范刻不容缓,包括对于不同类别的联合社进行区分,有条件地承认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独立法人资格,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法人的设立等。
农业合作社,联合社,发展问题,法律规制
林滢: 林滢,中国长城工业集团工作人员。
任大鹏: 任大鹏,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