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修订。首先,本文探讨了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必要性,其是实践发展的迫切需要,中央的明确要求,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强烈呼吁。其次,本文就修法的基本思路和指导原则提出建议,包括坚持大稳定与小调整相结合,凝聚共识,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等。最后,本文探讨了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主要争论及具体问题,包括法律名称、成员资格界定、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联合社等。
农业合作社,联合社,发展问题,法律规制
张晓山: 张晓山,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