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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协同发展视野下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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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条件和发展机遇下做出的国家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考察工作时就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指导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务院专门成立由分管副总理担任组长的“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研究部署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相关工作,并提出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对接协作三个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2015年4月30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入新阶段。京津冀协同发展必须走绿色化道路。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关键内容,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区域协同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和支撑作用。为此,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会同北京市政协城建环保委员会和北京林业大学就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开展专题调研,重点选取水、气、绿三个方面作为调研对象,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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