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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渐走强的中国应形成大国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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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中的大国并非主要指国之大者,而更多着眼于其影响力。这种影响力的来源不外三个方面:一是相对实力,包括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军事实力等硬实力;二是对国际社会的实质性贡献,并且这种贡献得到广泛认可;三是国家治理模式的吸引力,也即具有可资广泛借鉴和学习的价值。改革开放30年,无论从国土面积还是人口规模上都堪称“天然大国”的中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各领域的“世界第一”已经并将不断在统计表上显现,从相对实力的意义上讲的确已是世界公认的强国。2008年北京奥运会作为中国改革开放成就的展示,不仅得到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非凡成功”的高度赞誉,世界主流舆论对中国的动员能力、组织能力和执行能力的充分肯定,国宾云集表达出的“世界需要中国”的强烈信号,而且中国以其特有的“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周到与热情、基于自豪感而展现的高度凝聚力与生机活力以及拥抱世界的开放胸怀,也向世界发出了“中国需要世界”的强烈信号。两方面相加,使中国的国际声望和影响力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奥运会作为国际社会最重大的一项体育盛事,自有其政治上的边际效应。中国以成功举办2008奥运会使这一边际效应基本实现了最大化。这是每一个中华儿女都会引以为傲的成就。奥运会后我们接着要着重思考的是如何使这一边际效应呈递增而非递减状态。由此便提出了一个如何使中国的影响力可持续的重大问题。国际政治从来都是现实的而非理想的,主观愿望与客观情势之间往往存在着巨大反差。2008年北京奥运会展现的中国之“强”,用一些具有广泛影响的媒体的话说,也极“可能加剧对中国早已深感担忧的国家的不安”,今日众多外交辞令式的赞誉也可能成为其以后对中国在诸多领域加大压力抑或防范力度的“动力”。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心理准备。

事实上,在中国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各种各样的外在压力。然而,长期以来我们在面对这些压力时,基本处于一种被动应对状态。最典型的当属对所谓“中国威胁论”与“中国责任论”的应对。造成这种局面的因素固然很多,但我以为最根本的原因是我们还不具备一个大国应有的思维。历史地看,这当然有其合理性,是一个从积贫积弱走向世界强国的国家必然经历的痛苦过程。但逐渐走强的中国要真正成为国际政治中具有可持续影响力的大国,就必须形成一种大国思维。大国思维要求具备四个特征:自主性,尊重他者但不随其起舞;宽容,有容乃大,善于学习;理性,既不自卑也不自大;善治,具有作为榜样的吸引力。

“和谐世界”概念的提出应该说是中国走向自主性的重要体现,也是中国思考为国际社会作出实质贡献的重要努力。根据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2005年9月15日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上发表的《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演讲,“和谐世界”是指一个坚持多边主义,实现共同安全的世界;坚持互利合作,实现共同繁荣的世界;坚持包容精神,确保文明多样性的世界;坚持积极稳妥推进联合国改革,更好发挥联合国作用的世界。构建这样一个世界当然符合人类理想,因而也应该具有足够的吸引力。但我们要明确的一点是,应该并不等于必然。也就是说,要使这一倡议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倡议者本身的吸引力,也即是否具有榜样的力量可谓至关重要。“改变自己,影响世界”或说只有改变自己才能影响世界,对于今天的中国而言仍是一个硬道理,由“和谐社会”而“和谐世界”揭示的也是这个硬道理。

“和谐”既是东方也是西方社会的共同理想。在西方,既有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傅立叶的“和谐制度”理想、圣西门的“实业制度”理想、欧文的“新和谐公社”理想,直到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想一脉,也有康德《永久和平论》这样的传世之作,更有当代人对和谐社会理想的追求,如J.里夫金在其《欧洲梦——欧洲梦是如何悄悄地使美国梦黯然失色》一书中,就从否定美国梦的角度肯定了欧洲梦:强调生活质量、可持续性、安定与和谐。在东方,则以中国儒家学说为代表,追求的是一个以“仁”为核心,以“德”为基础,以“礼”为规范,以“和谐”为目标的境界。然而,只要对拥有悠久“和合”文化传统的中国历史演进稍作考察就不难发现,“和谐”似乎又是如此的稀缺,以致类似“贞观之治”一类实际上离“和谐”仍有相当距离的现象也成为历史记载中少有的亮点。这说明要使“和谐”这一理想变成现实何其艰难!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新一代领导人提出要构建“和谐社会”,无疑是一种具有历史担当的大气魄、大手笔。

从构建和谐社会以增强国家治理模式的吸引力的角度出发,中国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两大问题。一是破除官本位文化。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无处不在的官本位文化已成为危害中国社会走向和谐的最大毒素,它不仅是导致“寻租”活动泛滥、腐败猖獗之本源,“民怨”升高、社会对立之导火索,更是扼杀社会活力和创造力的帮凶,扭曲社会价值观的最坏示范。“官本位”不除,不仅中国政府大力倡导的科学发展观会流于口号,建立和谐社会也根本无从谈起。二是建立真正的公平竞争机制。这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和谐社会成为可能的必备前提条件。解决这两大问题的根本之道在于从制度上认真贯彻三种精神:法治精神,其根本要义是否定人治,使社会成员的一切行为有法可循、有法必依,并真正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即“起点的平等”;专业精神,其主旨在于彻底消除“官级”谜思,使官员能上能下,各行各业“各显神通”,全社会真正形成尊重知识和尊重专业的风气;“妥协”精神,其精髓是在社会各构成单元(包括个人)的意见得到充分反映的基础上,相互间寻求“最大公约数”,并在国家立法、各级组织政策形成、各单位各部门具体执行三个层次上得到体现。

以中国之“大”,随着国力的增强和影响力的自然上升,必然会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甚或疑虑。中国构建“和谐社会”,既能够证明实现社会的和谐是可能的,又可为国际社会提供一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功“发展模式”,从而成为一种可供选择或仿效的“榜样”。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如何主动化解国际社会对中国崛起后的未来走向所生发的种种疑虑。对此,中国确实作出了积极努力,张扬了中国坚持的如下政治理念:①主动融入世界和积极参与世界事务是中国的一项长期战略选择;②双赢、多赢和利益共享是中国的行为准则;③协商与合作是中国谋求国家利益的首要行为方式;④创造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既符合中国强调内部稳定的思路,也是中国长期追求的目标。“和谐世界”理念的提出更对之作了系统和全面的阐述。然而,疑虑的化解不仅仅在于说什么,更在于做什么。言与行的一致,才可能产生信服的力量,发挥“榜样”的作用。这当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只要中国以宽容、理性的大国心态对待外界不可避免的“错误认知”,持之以恒地发展经济增强国力,主动积极应对当今人类面临的各种全球性重大挑战,中国成为一个真正大国所必需的影响力必将是可持续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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