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全球气候变化问题要求有国际条约,理由很简单:它是一个全球问题,充满了跨国的外部性。《京都议定书》——关于气候变化的第一个重要国际条约,只是一次蹩脚的尝试。它受到三个缺陷的困扰首先,议定书只强调了问题的一个向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没能改变导致外部性的激励因素。其次,议定书只对几个世纪形成的问题提供了短期的疗方。应对气候变化最终要在世界范围采用突破性的技术。议定书对创新提供了温和的激励因素,但很少或没有提供对各国开展基础研究予以激励的因素。大量的研发(R&D)投入已迫在眉睫;现在该是开始的时候了。最后,议定书错误地忽视了发展中国家。富国应在削减自身排放之余资助以上两方面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