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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人权政策的实证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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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方冷战结束和国际经济竞争日益加剧是“人权入世”思潮风起云涌的两大国际背景,但作为贸易领域中的一种现象,人权与国际贸易挂钩这种情况却不是冷战后才出现的。据专家考证,早在19世纪初期,各国便立法并采取措施禁止贩奴贸易,这应是将人权与国际贸易挂钩政策的萌芽;20世纪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美国等西方国家先后制定了与人权、劳动权挂钩的对外贸易法律或政策,但没有出现系统的、具有相当影响力的人权与贸易挂钩的国际法理论。

二战后的半个多世纪里,国际人权法和国际经济法并驾齐驱,只是冷战的结束才为二者之间相互交融提供了条件。国际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进步,国际人权法体系日渐形成并完善,“人权”已成为国际场合及国际法领域出现频率最高的名词之一。与此同时,各国之间的经济竞争逐步取代军事斗争成为国际交往的主题,一些国家和政府以及人权专家开始考虑在国际领域推广将人权问题与贸易挂钩的政策,希望能通过贸易手段促进和保护人权,其中,也不乏一些国家想以人权为名达到政治或贸易保护之目的。

在这方面,美国的相关政策和立法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最为深远。特别在中美贸易领域,美国更是一度将这个问题摆在两国关系中十分突出的地位,甚至成为中美两国关系发展过程中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了解中美两国交往历史的人都不会忘记,20世纪90年代,中美两国每年都要就人权与贸易问题展开外交上、舆论上的交锋。直接原因就是,美国国会一年一度地以所谓的中国人权记录为依据讨论决定是否继续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直到2000年中美两国达成有关中国加入WTO的双边协议后,这个困扰两国多年的问题才得以彻底解决。

1995年成立的WTO继承了GATT的“非歧视”原则,并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这一多边贸易法律体制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一些成员方基于人权因素对其他国家采取单边贸易限制措施的做法。但实际上,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将人权与贸易挂钩的政策并未因WTO成立而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在国际贸易领域,美、欧还经常以所谓人权问题对他国采取贸易限制措施,只是在形式上、内容上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例如,美、欧与发展中国家签订含有人权、劳动权条款的地区性贸易协定、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并以人权、劳动权标准作为给予发展中国家某些贸易优惠的先决条件;同时,在对发展中国家实施的普遍优惠制(GSP)方案中将并未被WTO多边贸易体制所涵盖的人权、劳动权条款纳入,以人权、劳动权标准作为给予发展中国家普惠制的前提。

开展对历史上以及当前国际贸易领域人权与贸易挂钩实践的考察,对研究WTO与人权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特别是,研究国际上现有的人权与贸易挂钩政策、立法的实践效果,从中探讨成败得失、各方反应,这将十分有益于我们探索WTO现行体制处理人权事务的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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