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金之设,原本是基于与太平天国作战的需要,是一种临时性的筹饷策略。到了同治三年六月(1864.7)清军攻克江宁之后,厘金已失去其大半根据。副都御使全庆随即奏请裁撤各省厘局。但清廷没有同意全庆的主张,反而支持了官文保留厘金并将之留为“国家经常正税”的意见。1650278自此之后,厘金虽未得“正式身份”,但已为大小臣工默认为不可或缺的一项税源,再也无人提出将厘局“概行裁撤”的主张。可以说,同治三年是晚清厘金史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从此它的地位得到了默认。与此同时,厘金史上还有一件未曾被注意到的事情发生了:在杭州等地,榷关被厘局取代了——虽然名义上是临时的。或者说,厘金变得比榷税更为重要了。
在近代财政史的研究中,学人们大致有这样一个共识:太平天国后督抚权力的扩张与其财政权力的扩张有密切关系。作为督抚可直接掌控(或者说是控制力度较大)的厘金也相对更多地为人所关注。自罗玉东先生的《中国厘金史》在1936年出版之后,后续的厘金研究者虽不绝于途,但罕有超过者。1650279在这些研究中,就笔者陋见,除戴一峰注意到厘金和子口税之间的关系1650280之外,多专注于厘金本身,没有注意到作为新税种的厘金与清代其他税种之间的关系。或者说,没有考虑到税源相同的厘金和榷税1650281可能存在的矛盾。而这种矛盾的展开有助于我们理解厘金在晚清财政体系中的强势地位以及厘金作为新式商业税收的生命力。本文即拟以左曾李的三件奏折为核心,讨论厘金和榷税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