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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统一征收立法,保障合法财产权益——《不动产征收法律制度研究》成果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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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房绍坤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不动产征收法律制度研究》(项目批准号为07BFX029),最终成果为专著《公益征收法研究》。课题组成员有王洪平、苏海健、杨曙光、张洪波。

征收是指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公共利益,由立法机关或行政机关通过主权性法律行为,对宪法所保障之财产权益予以全部或者部分剥夺的法律制度。虽然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法上就存在征收制度和征收实践,但迄今学界就征收的概念、类型、主体、目的、标的、程序、补偿等问题仍没有作出系统深入的研究。我国既有征收制度的不足、征收立法的困惑以及征收实践的失范,无不与征收理论研究的此种不足直接相关。这项成果主要包括八个部分:财产权的宪法含义与宪法保障、从财产权限制到管制性征收、征收的基本范畴、征收的当事人及关系人、征收的目的、征收的标的、征收的程序、征收的补偿。成果以制定我国未来的统一征收立法为旨归,对征收的基础理论作了全面、系统、深入地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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