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概述了民国时期的风云人物张竞生及其著作《美的社会组织法》。张竞生在该书中提出了“新女性中心论”,主张女性应重新占据社会中心,通过影响男性改变社会。这一观点与当时的男女平等思潮有所不同,具有性别决定论的特征。张竞生认为,未来的社会应充满情爱、美趣和牺牲精神,这些特质在男性身上难以实现,因此女性应成为社会的中心。然而,张竞生的社会改良思想被认为具有空想性质,其逻辑难以服人。尽管如此,他的观点在女性解放的时代背景下仍具有独特的意义,展现了与同时代知识分子不同的思考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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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峰: 王雪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监狱学系教授,教育学博士,历史学博士后。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文化史、教育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