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根据青藏高原少数民族聚居区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缓慢、民族宗教意识浓厚、人口少而居住分散、工业基础薄弱等因素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优惠政策,其成效有目共睹,令人叹服。然而,由于当时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淡薄,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只注重发展却忽略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人们仿佛对干旱荒漠、草地沙化、湖泊干涸、草原超载、冰川大面积消融、生物多样性锐减等生态恶化现象司空见惯而不以为然。50多年来,这里极端脆弱的生态环境正面临着一场由“结构性破坏”到“功能性紊乱”演变的发展态势,使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雪上加霜,环保压力极为繁重。换句话说,只向大自然索取的结果是用今天昂贵的代价来进行生态环保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