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住有所居”的政策目标,关于住房保障的问题以前所未有的高度写进党的纲领性文件。与“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并列,使“住有所居”成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重要目标之一。近年来,尽管政府采取了控制房价的措施,但是房价仍然高居不下,且上涨趋势迅猛,对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产生了不利影响,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是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一个难点问题,已经引起各方面的重视。在“十二五”期间,辽宁省要在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具体内容,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居民自住性住房建设,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上下工夫,为实现“住有所居”的政策目标提供条件,满足人民群众基本住房需求。
孙洪敏: 女,研究员(二级),辽宁大学哲学硕士、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辽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辽宁省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兼任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哲学学会副会长、辽宁省孔子学会副会长、辽宁省党建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先后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四项、正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一项,主持完成的其他重要课题有国家东北边疆工程课题一项、日本国际交流基金课题一项、以及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规划课题多项、辽宁省软科学基金课题多项。在国家级和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个人撰写的《超前思维》、《首脑思维》、《创新思维》、《创新思维哲学论纲》、《创新概论》等学术著作十余部,在国内各级刊物上发表论文二百余篇,其中三十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等刊物转载、评价,三十余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