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曾经分析过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关系,认为后者利用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占有了工人的剩余劳动。中国的劳动关系状况与马克思笔下的有所不同。即使在同一工厂、同类岗位上工作,农村户籍的工人与城镇户籍的工人的工资也有明显不同。即使同为工人,在政府机关工作的工人(干部同样如此)与在工厂生产线上工作的工人也有明显不同。本文尝试对这种现象以“地方剥夺”概念做出解释。
工会法,研究,中国,劳动法
石秀印: 石秀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社会学会劳动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秘书长,研究领域为劳动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