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用“山海一体,闽台同根,风俗奇异,宗教多元”来说明福建的旅游特色。其实,以此概括福建民间信仰的成因、传播及特征亦为恰当。在传统社会,高山和大海阻隔了福建的对外联系,使福建长期处于与外界相对隔绝的状态。这种独特的自然环境成为古代闽越族人的聚居地,也使得先秦以前福建民间信仰自成体系,并对中国传统文化在福建保存相对完整和长期延续产生了重大影响。秦汉三国以后,大批汉人南迁入闽,不但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也带来了宗教信仰。因此,在历史长河中,源自不同族群的福建民众在独特的自然环境下,互动互融、互补共生,既冲突又融合,形成了自成一体的民间信仰特色。这种独特的民间信仰又因福建人移民台湾而传播到台湾,成为台湾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们对自然界未知的敬畏、对神秘力量的崇拜、对祖先移民创业的感恩、对不同族群和谐相处的期待,以及对自身平安、幸福、健康、消灾的祈求,逐渐演化形成了独特的自然崇拜、神明崇拜和祖先崇拜。可以说,福建民间信仰是基层社会民俗文化的组成部分,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也是千百年来福建民众在生活苦难时的精神寄托,表达了他们对美好生活的不懈追求。
信仰的力量可以决定和支配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在根本上影响人们的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在传统社会,福建民众面对疾疫、干旱、群体纷争等天灾人祸,逐渐形成了对同一神明、同一祖先、同一英雄人物崇拜和认可的民间信仰。这种民间信仰在民众中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支配着民众的精神生活,因而在心理调适、休闲娱乐、道德教化、人群整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社会功能,甚至在社会管理与建设中成为加强和稳固统治,实现国家权力“话语”地方化的重要工具。正如西方学者所说,“历史学家和政治学家常以为中国政府是失败的,他们的权威无法有效地下达地方。当然很多政府在税收上绩效不大,以致税收或可能还有其他方面的功能都落入地方势力手中。如果从行政安排上来评价,中国帝制政府可能很无能。但如果从它长期以来对民众的影响上来说,实在是人类社会目前为止最有能的一个政府。因为它依照它自己的模型创造了一个宗教。它紧紧地抓住了一般人的想象,也许是它虽有许多失败却又能持续千年的原因之一吧!也或许是中国革命都借外国信仰如佛教、基督教的观念和象征来推展运动的原因。因为本土的神明都是体制的一部分,保障了政治体系的存在。”
正因为如此,民间信仰几乎遍及福建城乡社会的每一个领域、每一个角落,无孔不入地渗透到福建民众的精神世界之中,举凡福建城乡的社会结构、社会生活、社会风俗、社会观念、社会网络无不打下了民间信仰的烙印,以致出现“闽人家家有神象,多或二十余尊,少亦七八尊,皆供于厅堂”
芸芸众神既为人类所创造,为人们日常生活所必需,反过来又成为人们沉重的精神枷锁。福建民间信仰一方面发挥了前述诸多的社会功能,另一方面又使得迷信之风蔓延、铺张浪费之风大长,从而恶化社会风气、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民众或因迷信鬼神而精神颓废,或因借钱迎神而债台高筑,或因越界迎神而致械斗纷争。历代有识之士对此深感忧虑与不安,官方也曾有过多次的毁淫祠行动,但收效甚微。
新中国成立后,各级政府提倡科学,反对迷信,移风易俗,改造社会。福建民间信仰活动大为收敛,由公开转入地下。1978年后,伴随着党的宗教政策的落实和各种经济成分的出现,政府承认的五大宗教相继恢复活动。同时,社会发生的剧烈变化,人们在物质生活或精神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空虚等景况,贫困、疾病、灾害、犯罪、动荡带来的社会不安和苦难,以及生命和宇宙中还存在的很多尚未作出科学解释的现象,又促使人们到宗教信仰中去寻求精神依托。因此,福建各地的民间信仰宫庙、宗族祠堂都纷纷得到修复甚至新建,沉寂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民间信仰活动又重新活跃起来,求神问卜、普渡、打醮、庙会、风水活动随处可见,寻求平安发财、宣传因果报应的书籍和活动泛滥。滥建庙宇与频繁的祭祀活动,造成了社会财富极大的浪费,也无形中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城乡各地因修祠建庙而争风水、争土地,造成村落、宗族、社区之间群体矛盾的事件时常发生,对社会稳定构成一定的威胁。
当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新农村建设的内涵界定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因此,如何充分吸收民间信仰中的积极因素,摒弃其消极影响,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乡风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一,我们要立足发展生产,使农民增加收入,生活宽裕。从福建民间信仰的历史、特点和社会功能看,人们进行民间信仰活动并非因为他们确信会得到预期的结果,而是因为他们对能否成功地克服困难或达成愿望没有足够的信心,而民间信仰活动能带来对希望和自信的心理激励。生活越艰难,人们越是寻求宗教信仰的力量;越是贫困和越是高风险的阶层,其成员也就越迷信。因此,在传统的福建社会,尽管人们对众多神明灵验与否一直心存疑虑,但由于生活的艰难,一般民众有太多的无奈,对于能否克服贫困和战胜困难更是缺乏信心,因而福建一直是全国民间信仰最为兴盛的地方,其宫庙之多、神明之众、信徒之广、活动形式之复杂、影响之大,在全国罕见其匹。所以,发展生产、实现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
第二,我们必须认识到民间信仰在当前和今后很长时期内还有其存在的深厚土壤,不能人为地加以铲除和消灭。福建民间信仰发展的历史证明,火烧寺庙宫观和毁坏泥塑木雕的神像是容易的,但要摧毁人们心目中具有超自然力量的神灵却无法一蹴而就。民间信仰不因一纸命令而消失,亦不因一时的行政手段而匿迹。不遵从人民群众自觉自愿的原则,任何粗暴干预都是徒劳的。因此,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对待民间信仰,将其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系统之内。
第三,我们必须看到民间信仰在乡村文明的建设中,有一定的积极因素。例如,民间信仰所宣扬的某些道德价值观念在现代社会中仍能起到一定的道德教化作用:祖先崇拜在祭祖中缅怀祖先的养育之恩,以增强社会团结,强化尊老爱幼的美德﹔在自然崇拜中包含注重生态、珍惜土地、爱护环境,以及热爱自然、亲近自然等生态伦理思想﹔在圣贤崇拜中,体现出守诚忠勇等异乎寻常的道德力量和英勇献身精神;在地方神明的信仰中,隐含对见义勇为、匡扶正义、与人为善、乐善好施等美德的宣扬,等等。又如,民间信仰虽历经诸多其他哲学信仰和宗教信仰的洗礼,但在精神价值上,以传统的“天人合一”哲学思想为主旨,自然系统的和谐、有机体系统的和谐、人际关系的和谐三层次和谐观念一直是其核心的内容和具体行为操作的指导原则,因而发挥着重要的社会和谐功能,其理论与方法对今天的乡村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仍有一定的启迪作用。再如,民间信仰影响下的传统村落空间结构形象清晰,无论是选址、布局、意境追求,还是景观建构,均呈现出显著的空间意象,具有重要的村落文化景观价值,可以为新农村建设的乡村景观建设、宜居之地建设提供重要的参考。对于这些优秀的精神文化,我们要予以发扬光大,使之成为乡风文明的重要内涵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成部分。
第四,我们更应清醒地看到,在广大农村民间信仰中还存在大量消极落后的因素,甚至还有腐蚀精神世界、危害社会稳定和影响经济发展的因素。如民间信仰宣扬的“有神论”、“因果报应”、“阴阳轮回”等,显然与科学精神背道而驰;当前民间信仰活动中的修祠建庙、塑菩萨、烧香纸、占卜求签、问仙降僮、求医问药等,不仅花费钱财,甚至贻误性命。不少农民特别是中青年妇女不仅参与信仰活动,甚至受人蛊惑、蒙蔽,从事非法活动,危害社会,破坏安定团结。这种现象已经成为当今农村社会的一种精神污染,因而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精神障碍,必须加以摒弃。惟其如此,才能净化农村的精神空气,建设一个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乡风文明”的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