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湖南日报》和《农民日报》,分别于1987年6月26日、7月7日和7月8日,披露了株洲市林业局林工商经销部倒卖劣质树种给贵州用于飞播的消息之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株洲市委、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着手调查此事。中共贵州省委书记胡锦涛在一个星期之内召开了三次常委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责成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查处此案。林业部部长高德占在接到国务院有关领导的批示之后,立即责成林业部有关部门负责查处此案。林业部办公厅为此专门发出文件。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在全国范围内再次发生,林业部在1987年8月24日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发出了《关于加强林木种子管理的通知》,并组织专家重新修订了全国飞播技术规则。同时,还和农牧渔业部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草案,于11月8日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审定。
作为报道这一事件的记者,我想,这组报道之所以能够产生好的社会效果,以下几点是值得总结和记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