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专论之六 政府职能转变应从国情出发,重点是解决职能缺位、错位、越位问题——政府职能转变的路径设计与对策思路研究
在线阅读 收藏

本专论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两大战略思想的指导下,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对我国现阶段政府职能转变的“短板”——关键问题,进行了多角度、分层次的研究分析,提出了解决问题、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路径和对策,并对“十一五”期间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进行了科学定位——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本专论提出了中国政府的架构不能采用“小政府”、“大社会”模式,应采用“大政府”、“大社会”模式;中国政府的监管模式应由“监管合一”转为“监管分离”;单位GDP能耗、水耗、物耗的国际比较,应采用国际通用的“购买力平价法”;公共产品部门改革的价值取向不应以利润为目的,应强调社会价值——公益性。

帮助中心电脑版